各相关企业:
电熨斗( GB4706.2)、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(GB4706.15)、液体加热器(GB4706.19)、空调器(GB4706.32)、电冰箱(GB4706.13)电动机-压缩机(GB4706.17)六类产品由于标准换版而进行的证书转换工作现已接近尾声,大部分生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已经完成了该项工作,但还有个别企业的证书没有办理标准换版。
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部分家用电器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认办证
[2005]3号)一文中规定,“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”。据此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将于2005年12月31日停止受理上述产品针对标准换版的变更申请。逾期我们将对未进行标准换版的相关证书予以暂停。
请尚未进行证书转换工作的企业速到我中心办理标准换版申请。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
2005年11月11日
特别提示:
北京新普康竭诚协助相关企业进行办理标准换版申请,请与北京新普康刘先生或王先生联系。
认证部: 王嘉彬
电话:0086 10 51690516
市场部: 刘先生
电话:0086 10 516905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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